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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复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广东四会拆旧复垦考察报告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2017年3月12日到14日,我厅钟德超总工、规划处罗讲平处长、阳柳凤副处长带领20个深度贫困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负责人,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有关人员等一行25人到广东省进行考察学习,深入了解了增减挂钩指标跨省交易和广东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等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5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在十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腾退指标以公开交易的方式在全省范围流转用于城镇建设,而净收益的75%将分配给农民。该方案有几个创新点:一是突破了复垦指标此前不得跨县区流转的规定,提高了土地复垦收益,优化资源的流转;二是充分保障了各级主体的权益。方案规定复垦指标收益扣除成本后,净收益的75%归农民。剩余部分则按5%、5%、15%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且复垦指标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新农村建设。三是全面下调项目立项和验收权限。明确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验收。四是充分保障交易实施。要求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应当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复垦指标或复垦指标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

由于该方案刚印发,相关配套的制度还在制定中,各地还未真正执行实施。但在此之前,肇庆四会市以创建省全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先行探索,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治理能力,在农村拆旧建新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选择四会市龙甫镇龙头村文明乡风示范建设点进行了实地考察。

二、广东省四会市拆旧复垦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切实改善了人居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拆除危、旧、弃房10065间356400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6221处55824.6平方米,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1805宗5721平方米,清理垃圾110623吨, 种植绿化树30426棵,完成村、巷道硬底化1367966平方米, 清理沟渠长392362米, 完成卫生改厕13834户, 铺设雨污分流管网568294米, 铺设自来水管432436米。

二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四会市通过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因地制宜,重点发展优质柑桔、蔬菜、花卉、南药等特色农产品种植产业,同时着力推动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发展,如地豆镇水车村积极引导乡贤资本在当地投资建设樱花休闲旅游度假区,通过“租金+劳务”的途径实现村民增收致富;下茆镇坚持绿富同兴,依托良好农业基础,打造集观光、休闲、亲子、科普、绿色食品配送于一体的绿海生态园,实现新农村建设与观光农业互动发展新格局;威整镇依托3A级奇石河景区,拓展旅游功能,打造综合度假基地,带动新农村建设整体提升。

三是盘活了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四会市结合增减挂钩和宅基地退出等政策,腾退出的宅基地将优先保障今后村民建设需求,极大地盘活了闲置、空闲宅基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也为未来农村农民建房宅基地需求预留了足够的空间。

三、广东省四会市农村拆旧复垦的做法和经验

一是高位推动,领导亲力亲为抓创建。根据省长的指示精神以及肇庆市、四会市的部署要求,书记、市长及时召集四会有关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省长调研讲话精神,成立了肇庆市推进四会全域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及专责小组,制定了《肇庆市推进四会全域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就肇庆市领导、肇庆市直单位挂点联系四会镇(街道)新农村示范县建设进行了安排。肇庆市市长、副书记、副市长等多次到四会调研新农村建设并提出建设思路和创建要求。各挂点党政领导都亲自到挂点镇(街道)指导开展创建工作。肇庆、四会两级市直单位共派出160多名干部,脱产驻四会13个镇(街道)开展指导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载体,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借助“三清三拆三整治”(“三清理”即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除”即拆除旧房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三整治”主要是整治垃圾、生活污水及水体污染),全面推进农村拆旧复垦,各镇(街道)建立村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台账,明晰整治目标和完成时间,建立倒逼和问责机制,扎实开展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行动,进一步美化村容村貌。

三是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全县自然村分别任选乡贤、能人,建立完善了村民事务理事会,负责组织发动村民积极筹资投劳,共同参与整治创建工作,发挥主体作用。通过示范引导、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带头等多种形式,正确引导和鼓励群众主动筹资投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四会各地农村拆旧工作稳妥推进。

四是以点带面,规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四会市注重把文明建设充实到新农村建设之,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文明乡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文明委〔2017〕25号)精神,结合四会市实际,制定《关于打造四会市全省农村文明乡风建设示范点的工作方案》,精心选择了4个示范点开展先行先试,通过抓好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全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镇村政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平台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向全市各机关工会、党员发出了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倡议书,并发动玉器、教育文化等行业资源关注聚焦新农村建设,策划举办主题年会、书画展、摄影比赛以及送戏下乡文艺汇演等活动。各镇(街道)干部,肇庆、四会两级驻镇(街道)工作组,通过进村入户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面对面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动员发动村民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组织动员四会籍干部职工利用春节返乡期间做好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鼓励发动团委、妇联、工商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发挥“枢纽”作用,发动广大妇女、农村青年、大专院校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加强与外地同乡会联系,成立乡贤参事会、乡贤工作室等组织机构,向海外及港澳四会同乡会发出倡议,发动外出务工务商人员、四会侨胞和乡贤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全社会掀起了“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个个共享美乡村成果”的良好氛围。

六是多方筹措,保障项目资金。目前四会是创建新农村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村民自筹、社会资本。四会市通过加大项目整合,整合农村水、电、路、村庄绿化、卫生村、厕所、清洁能源推广、文化广场、党员活动室、农家书屋、“村村通”等各类政策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大了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农民自筹方面要求各地自筹资金少于30%,到目前止,四会13个镇(街道)农民筹资投劳合计6000万元。部分热心乡贤积极响应号召,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出资出力。此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按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四会市计划以PPP模式整县(市)推进新一轮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项目总投资3.8亿元。

四、广东省做法对我区的启示与建议

目前,广西在推进增减挂钩项目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可腾退房屋用地潜力小,腾退进度慢;、县(区)党委政府“重搬迁、轻拆旧”,搬迁户拆旧意愿不高,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等前期工作资金落实困难。有关配套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完善等问题。建议下一步在四个方面加快推进:

(一)积极推动节余指标交易。

3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两省指标交易已箭在弦上。必须:

一是做好节余指标跨省交易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将国土资源部下达的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及时组织编制和审批拆旧复垦安置方案;将需要调剂的节余指标和资金总额汇报政府,协助政府做好一年两次的函告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尽快建立节余指标调剂监管平台,做好实时备案工作。

二是加快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实施。严格按2018年2月22日区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办公厅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64号),督促各地进一步核实潜力调查成果、加快项目立项和实施,为促成指标跨省交易提供充分的保障。同时提前做好旱改水等潜力调查和实施工作,为两省节余指标交易实现耕地质量平衡做好准备。

(二)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自治区监管、市县组织、乡镇实施、村发力”的工作局面。

一是进一步下放立项和验收权限,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项目审批时间,推进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加强自治区监管功能,自治区层面加大对各地实施增减挂钩考核、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应激励和奖惩制度。

二是县级有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具体研究出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资金和收益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宅基地退出的补偿范围以及补偿标准、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增减挂钩管理办法等,明确项目启动资金,保障各方实施主体的权益。

三是突出乡镇政府的职能,由乡镇政府具体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拆旧工作,作为复垦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复垦项目。

四是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注重打造高能专业的集体经济组织,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大力调动乡贤力量,推动乡贤在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

(三)深入推进宣传培训。

纵观江西省余江县、广东四会市等开展宅基地改革或农村拆旧复垦等与农民宅基地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工作,均需要扎实、到位的宣传。由于80年代“分田到户”历史原因,“宅基地私有”观念在各省农村普遍存在,甚至根深蒂固,不从根本上扭转改变这种观念,消除农民内心抵触情绪,就无法实施宅基地退出和农村废物房屋的清理,农民也不会参与到其中。必须细致、深入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参与增减挂钩就是“为子孙谋福利、为集体造福、为村庄争光”等舆论范围。此外,加强政策指引和技术培训,对市县业务骨干、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等不同层面的参与人员进行相应培训。

(四)适度扩大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范围。

可借鉴广东做法,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为目标,拓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范围,允许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出的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后,结余部分以公开交易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指标交易收益返还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结余指标交易价格不低于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最低保护价,深度贫困地区以及54个贫困县有优先交易权,各地级市在本市范围内同价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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