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广西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才不违纪违规?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党纪党规,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该注意以下三方面:

第一,报备报告不能忘。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前应当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结束后10日内书面将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承诺遵守相关纪律等情况向本单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书面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二,范围对象有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只能为本人、子女操办婚事,为父母、配偶操办丧事,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近亲属参加。不准邀请现任职岗位的管理、服务对象,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第三,纪律红线不能踩。一是不能借机敛财。不能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收受近亲属以外的人员所送礼金(礼品折合)每人不超过200元。二是不能大操大办。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禁止组织7辆以上婚丧喜庆车队,或车队中有价值30万元以上的车辆。三是不能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的行为。禁止使用公物、公车;禁止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大摆筵席或搭建灵棚。

【案例一】2016年3月29日,青秀区某园艺场党支部书记、副场长苏某某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宴,邀请本单位职工、园艺场所属生产队队长、部分村民等服务管理对象参加其女儿的婚礼,并违规收受礼金24290元。婚礼举办前后,苏某某均未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有关情况。苏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2016年9月25日,银海区某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某某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宴。李某某在请示银海区教育局并得到明确答复不能操办乔迁新居宴席的情况下,仍违规在酒店操办宴席11桌,共收受礼金3.5万元。2017年1月,李某某接受组织调查时未能如实交待问题,并与部分参加宴席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李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点评】上述两个案例中,苏某某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宴,邀请服务管理对象参加婚礼,并违规收受礼金,且未报备报告;李某某虽已报告请示,但在未得到主管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乔迁新居宴,并收受礼金3.5万元。两人均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因此,苏某某和李某某都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来源:苍梧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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