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招租公告

 

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委托,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9号左岸青园A座第三层的办公楼及一楼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楼A1号商铺,建筑面积168.03㎡;

第三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667.35㎡。

二、出租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三、出租方式

一楼商铺单独出租;三楼办公楼可分散出租,分散承租原则不超过3家,每家承租面积应在500及以上

一楼及三楼整体承租者优先考虑。

四、 租赁期限

一楼商铺3年;三楼办公楼5年(含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

五、租金、租金支付、保证金

(一)竞租底价

一楼商铺第一年租期的竞租底价为12602/月(约75//m2),自第二年起,每年的月租金在前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三楼办公楼第一年租期的竞租底价为33347/月(20//m2),自第四年起,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二)租金支付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原则支付租金,第一期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日内付清,此后各期租金于该租金租赁期开始30日前付清。

(三)保证金

1、租赁合同保证金为第一年度月租金标准三个月的租金。

2、竞租保证金:商铺的竞租保证金为25000元;办公楼的竞租保证金为60000元。

六、经营范围

一楼商铺可用作经营餐饮、办公、经营批发或零售业务等用途;三楼办公楼用途为办公。

七、竞租人条件

(一)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自然人;

(二)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能力,自然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三年内无犯罪、被行政处罚违法记录。

八、其他条件

(一)租期内各项经营证照由承租人自行办理,与出租人无关。出租人不保证承租人可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承租人须自行到现场考察确定。承租人须将各项经营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出租人备案;

(二)本次对外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不含物业服务费、车位费、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费用,上述费用自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时起由承租人承担。

(三)如竞租成功者拒不与出租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竞租成功者应向出租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支付竞租保证金三分之一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九、招租方式及报价规则

(一)通过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平台竞租,以“截时截标,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承租人)。 

(二)低于竞租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商铺及办公楼的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

十、竞租报价时间

2017317日上午9

十一、参与竞租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7310-2017316日上午12

(二)报名地点与方式

报名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一楼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本招租公告第七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报名参加竞租的竞租人须在2017316日上午12时前将竞租保证金转入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指定的下述账户,否则,其报名无效;竞租结束后由宏贵公司退回给报名者。

(四)有意向的竞租人可通过本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与出租人联系,由出租人安排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

十一、公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17310日至2017316

    点: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一楼

联系电话:0771-5757533

出租人联系人:邓茹今,出租人联系电话:0771-5388390

出租人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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