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19 2025-0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条例》全文如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 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追责 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 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 (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 (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 (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5 2025-0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4年,唐仁健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直接或者通过家人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黄金纪念章等。唐仁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3年,郑洪本人或安排亲友多次在私营酒店免费吃喝,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经常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安排酒店制作菜品送到其家中,相关费用均用公款支付。郑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因受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副巡视员蒋祁长期热衷酒局牌局、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3年至2024年,蒋祁经常在酒店、企业内部食堂、私营企业主家中等场所,与信贷客户、下属等吃喝、打牌,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违规收受信贷客户、下属所送礼金和高档酒水、香烟、字画等礼品,有的礼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多次将本人在酒店的个人消费交由下属支付,部分费用公款报销;在操办其父亲、岳母丧事以及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蒋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三江发展计划部原副部长谢永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24年,谢永丰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消费卡(券)。谢永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一级巡视员赵贵军违反过紧日子要求挥霍浪费公款问题。2021年至2023年,赵贵军担任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期间,连续3年组织举办系统内球类比赛,系统内数百人次乘坐飞机、火车等赴异地参赛,产生大量交通费、住宿费,大部分费用从项目经费、行政经费中违规支出,挥霍浪费公款。其间,还向参赛人员违规发放市内交通补助。赵贵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朵海生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纵容、带头参与违规吃喝问题。2024年4月,朵海生将民和县委批准的赴云南省培训改为“考察学习”,以规避赴省外培训需上级组织审核的规定;擅自变更培训方案内容,要求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行程安排中多设置旅游景点,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其间,朵海生多次接受参训的私营企业主、乡镇人员宴请,纵容和带头参与违规吃喝,导致学员多次聚餐饮酒。朵海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张涛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酒水、香烟等礼品。张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江西省抚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刘俊福盲目引进“特色小镇”项目,造成土地和资金浪费等问题。刘俊福担任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党工委书记期间,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加论证短期内盲目引进打着生态发展等旗号的“特色小镇”项目,投入大量资金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因脱离当地发展实际,上述特色小镇项目大面积烂尾,造成土地闲置、资金浪费。刘俊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金文应付式、形式化推进信用平台建设,浪费财政资金、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罗金文负责全区农村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未开展平台建设需求调研即与企业签订建设合同,后续调研发现平台建设可操作性低、相关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后,未及时调整平台建设方案,应付式推进平台建设。为急于完成任务,明知平台不符合验收条件、无法实现预期功能,仍组织验收。验收后简单将平台交给试点乡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一交了之,未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该平台形同虚设,没有产生预期效益,造成资金浪费,加重基层负担,最终被关闭。罗金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和毅漠视企业利益、违规设置审批壁垒、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22年至2024年,五华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办理某矿业公司采矿权延续申请审批事项,既未履行单位职责出具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书面审查意见,也未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而是让企业自行与多个部门对接,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在无政策规定情况下,人为设置行政审批门槛,要求企业就土地复垦方案征求街道办事处意见,并以街道办事处未出具意见为由,拒绝为企业办理土地复垦评审,导致企业无法按期提交必要资料,造成采矿权过期。在注销企业采矿权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未报经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评估,擅自公告注销属省级发证权限的企业采矿权。和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调整职务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的顶风违纪,在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有的隐形变异,到内部场所吃喝、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有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涉及人员既有领导干部,也有年轻干部。这些问题的发生,再一次说明“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研讨求深求实,查摆问题不遮不掩,集中整治真刀真枪,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露头就打、一严到底,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通报。要紧盯“面子工程”、脱离实际乱决策、层层加码、漠视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深化整治、务求实效。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着力构建由腐纠风工作链、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五一”将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健全明察暗访机制,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8 2025-03

中办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研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查摆问题要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05 2025-02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2月1日出版的第3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6年12月12日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讲话的一部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文章强调,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文章指出,希望大家注重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同时,国家好,民族好,家庭才能好。只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家庭梦才能梦想成真。广大家庭都要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文章指出,希望大家注重家教。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作为父母和家长,应该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引导他们有做人的气节和骨气,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下一代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要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文章指出,希望大家注重家风。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 文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领导责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各方面要满腔热情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习近平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家”。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耕读传家、勤俭持家,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但是,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这里,我给大家提几点希望。 2025年1月22日至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冒着严寒来到辽宁,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这是22日下午,习近平在葫芦岛市绥中县明水满族乡祝家沟村考察时,同村民王宝维一家围坐一起拉家常。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第一,希望大家注重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国家好,民族好,家庭才能好。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砥砺前行。只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家庭梦才能梦想成真。中国人历来讲求精忠报国,革命战争年代母亲教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先大家后小家、为大家舍小家,都体现着向上的家庭追求,体现着高尚的家国情怀。 广大家庭都要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家庭梦融入民族梦之中,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2024年10月17日至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安徽考察。这是17日下午,习近平在安庆桐城市六尺巷考察时,同当地居民和游客亲切交流。新华社记者 申宏/摄   第二,希望大家注重家教。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爱子,教之以义方”,“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青少年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古人都知道,养不教,父之过。家长应该担负起教育后代的责任。家长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很大,往往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我从小就看我妈妈给我买的小人书《岳飞传》,有十几本,其中一本就是讲“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印象很深。作为父母和家长,应该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引导他们有做人的气节和骨气,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下一代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要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第三,希望大家注重家风。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诸葛亮诫子格言、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都是在倡导一种家风。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都高度重视家风。我看了很多革命烈士留给子女的遗言,谆谆嘱托,殷殷希望,十分感人。 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礼记·大学》中说:“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要为全社会做表率。 今天受到表彰的家庭,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带动全国千千万万个家庭行动起来,共同为促进家庭和睦、亲人相爱、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而努力,共同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而努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负起领导责任,切实把家庭文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各方面要满腔热情关心和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12日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讲话的一部分。(《求是》)

27 2024-1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必须坚守节点,以严的标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四川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克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杨克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饮用高档白酒、食用高档菜肴;杨克宁及其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先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高档白酒;2019年5月,为其子举办婚宴期间,邀请私营企业主等人参加,并收受大额财物。杨克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甘肃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杨子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杨子兴及其亲属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23年,杨子兴及其亲属在旅游期间,接受原下属提供的宴请和住宿安排,相关费用公款报销。杨子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刘锋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食材,饮用高档白酒;刘锋及其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刘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原副院长唐小平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唐小平长期收受多名下属所送礼金;对某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过程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评估费”名义所送礼金;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大额礼金和高档酒水、茶叶等礼品。唐小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湖北省仙桃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吴熙垚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23年11月,吴熙垚在仙桃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组织私人聚餐,费用由驻武汉办事处承担;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多次将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交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吴熙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陈涛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企业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白酒、贵重药品、高档服饰等礼品。陈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颜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20年7月,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营口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颜鹏在操办其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2023年8月,颜鹏在操办其女儿婚宴期间,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备,违规收受下属等人所送礼金。颜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刻不松、寸步不让,零容忍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坚定,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高度警惕风腐交织的现实风险,毫不松懈抓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打掉一些人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群众支持、促进事业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聚焦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关键群体,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形成强大震慑。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以同查破解不正之风隐形变异发现难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一体推进整饬作风、惩治腐败。元旦、春节将至,要盯牢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瞄准隐形变异的新苗头,拓宽畅通举报渠道,用好大数据手段,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切实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气象。

22 2024-11

广西国土规划集团“职工思政大讲堂”宣讲活动在贵州桂明国土规划公司举行

近日,广西国土规划集团赴贵州桂明国土规划公司开展“职工思政大讲堂”宣讲活动,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石泰坤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锻造廉洁干净担当作为人才队伍》为题现场授课,贵州桂明国土规划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会议现场 宣讲会上,石泰坤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对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石泰坤强调,贵州桂明国土规划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应当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讲政治”作为首要标准,把“敢负责”作为鲜明导向,把“强本领”作为重要支撑,把“重廉洁”作为根本保证,着力打造一支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队伍。 此次思政课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指导性强,贵州桂明国土规划公司干部职工将充分运用好课程传授的经验方法,加强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为推动贵州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6 2024-10

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党委召开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10月15日,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党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余述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持续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公司深化系列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公司发展全过程,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多措并举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化转观念、促改革、谋发展,强化协同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企业运营管控能力,推动实现降本增效;强化市场协同、业务链条协同等,在全员营销、业务回款上多想办法、多见实效。 三要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全会重大改革落实情况及公司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监督检查,着力抓好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及重点领域监督,推动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切实防控廉政风险。 四要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完成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评星定级等规定性动作,持续深化“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规划学堂”等自选动作,构建“党建业务互融”工作体系,让党组织成为凝聚干部职工的“主心骨”,以强大的全员合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各直属企业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30 2024-09

国庆节廉洁提醒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 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 广西国土规划集团提醒您 以下行为万万不可触犯!   违规吃喝碰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公款旅游行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规言行传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红包礼金收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违规送礼使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违规福利发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大操大办办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赌博恶习沾不得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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