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6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20人,列席265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总结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着眼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一致表示,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强化使命意识和奋斗意志,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紧紧围绕实现党的使命任务,持之以恒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为如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全会指出,2025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斗,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而战、为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而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中央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宣传阐释,带动全系统学思想、悟真理、抓落实,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紧紧围绕“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实现对省区市巡视全覆盖,有力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拳纠治“四风”顽疾,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违规吃喝等典型案例,推动全党进一步改作风树新风。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公益慈善、安全生产、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出台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制定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惩治“蝇贪蚁腐”,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促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和监察法配套制度,更好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打出自身建设“组合拳”,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形势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准确判断、对任务的科学部署上来,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强化制度治权、依规用权;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激励担当作为提出的更高要求,坚定不移促进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全会提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更加有力有效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党凝心聚力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推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使命意识,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严明政治纪律、换届纪律,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任务要求,及时跟进监督,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 第二,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化整治;对以调研考察、开展党建活动、培训的名义搞公款旅游,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借民生项目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新动向密切关注并纠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推动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以经常性学习教育为基础,以压实责任为关键,以风腐同查同治为抓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强化标本兼治,用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抓手。以保持高压震慑强化不敢腐,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继续起底清理,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深挖细查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着重查处“关键少数”、年轻干部腐败,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跨境腐败案件查办力度,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反跨境腐败法。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以加强监督制约强化不能腐,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协助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以深化廉洁教育强化不想腐,深入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廉洁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塑造清正廉洁的思想品格、廉洁奉公的政德修养、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崇廉拒腐的社会风尚。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一体推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 第四,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全国性整治项目,部署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抓好整治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研究制定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县级主战场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基层监督能力。 第五,强化政治巡视,增强巡视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组织开展二十届中央第七轮、第八轮巡视。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加强对省区市巡视、中央单位内部巡视、对村巡察工作指导督导。统筹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完善整改评估和问责机制,推动有效解决问题。 第六,强化铁军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成果,再集中抓两年,努力取得更大成效。铸牢绝对忠诚,突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做到政治过硬。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以干带训,做到能力过硬。发扬斗争精神,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协助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作风过硬。永葆敬畏之心,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国家监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做到廉洁过硬。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出席会议 李希主持会议 1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1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希主持会议。 习近平指出,2025年,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有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全党进一步改作风树新风;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习近平强调,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也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历史经验。“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要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等任务要求,加强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用好巡视成果、强化整改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探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今年地方将开始换届,要把真正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用起来。 习近平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立铁规矩、强硬约束,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要进一步提高党务、政务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习近平强调,腐败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拦路虎、绊脚石,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成功走出一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要坚定走下去。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要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要在一体推进上下更大功夫,强化系统观念,加强联动配合,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 习近平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效。要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要求,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李希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着眼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会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军队有关单位设分会场。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月12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12日下午李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题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防城港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杨亚俊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桌餐”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以来,杨亚俊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一桌餐”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费用均由对方支付。后杨亚俊接受上述私营企业主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此外,杨亚俊还存在违规收受下属和其他私营企业主送给的礼品礼金,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7月,杨亚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贺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戴晓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至2025年,戴晓萧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多次携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外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对方支付。此外,戴晓萧还存在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送给的礼品礼金,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1月,戴晓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西林县政协机关在开展工会活动期间违规吃喝问题。2025年3月7日下午,西林县政协办公室工会组织23名干部职工开展主题游园活动。活动过程中,存在超活动方案范围进行烧烤且违规饮酒问题,相关食材费用通过虚开游园活动物品发票套取公款支出。2025年6月,西林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韦荣黎,西林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吴耀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西林县政协副主席韦振英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西林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蒙应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党委统战部原副部长、自治县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唐小笛在培训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25年6月14日,唐小笛出差到南宁参加全区范围的业务培训班,当晚违规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次日中午继续参与饮酒,并于醉酒状态下到培训班报到,造成不良影响,被培训机构予以劝退。此外,唐小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0月,唐小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是心中无戒、心无敬畏、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有的公私不分、假公济私,在公款上动歪脑筋,以工会活动等名义虚报套取公款大吃大喝;有的纪律意识薄弱,把吃喝作为小事小节,沉溺于灯红酒绿,热衷于组织或参加饭局吃喝甚至纵酒酗酒,造成严重后果;有的毫无敬畏之心,“吃性不改”“酒瘾难除”,由风入腐、由风及腐,从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开始,私欲膨胀、底线失守,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泥潭。这些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刻不停、寸步不让抓好作风建设。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保持警醒警觉,自觉纠正和克服各种思想偏差,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通报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必须以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蓝天立等案件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回头看”,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作风从自身严起,改问题从自身改起,把“不妄思、不妄动”刻印在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严修身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保持狠刹“四风”高压态势,深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科技赋能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强调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对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一、全面从严治党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根本保障 《建议》在总结“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实践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为新时代开新局、谱新篇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政治保障方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全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力扭转了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倾向,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保障方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深化改革开放、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组织保障方面,提出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和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建设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作风保障方面,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推动党风政风社风焕然一新。在纪律保障方面,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加强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正确行使权力、积极担当作为。特别是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维护了党的形象和威信。 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 二、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复杂,对全面从严治党这场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需要全党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躲不开、绕不过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在深刻复杂变化的形势中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就必须把全党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顺利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议》擘画了“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实现这样的目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精神状态、作风形象,对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从严管党治党力度。经过十多年不懈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要清醒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的自我革命还抱有错误想法,存在松劲歇脚、畏难退缩、消极应对甚至刻意抵触等情绪;有的党员干部明哲保身,不愿担当作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土壤尚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存量未尽、增量仍然易发多发;有些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等。对此,要始终保持直面问题、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切消极因素,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建议》把“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写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并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我们要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推动全党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委、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职责,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重大决策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开展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要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这是坚定信仰信念、保持正确方向、不断取得事业新胜利的成功之道。要坚持不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首课、主课地位,完善“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等制度,用好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汲取蕴含其中的丰富政治智慧和党性滋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素养的增强促进领导水平的提升。抓好年轻干部的理论学习,引导他们打牢理论功底,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这是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力举措。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防止一些干部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引导干部及时填知识空白、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努力成为各个领域的行家里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这是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加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等工作,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党员网下和网上、平时和应急的作用发挥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随着新兴领域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成为党建工作新的广阔空间和重要阵地。要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进一步厘清“新”在哪里、“难”在哪里、“落”在哪里等问题,着力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着力强化政治引领和服务管理,着力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引导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和群体在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 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这是以优良作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巩固拓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成果,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充分运用从抓作风建设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深入查找党性党风党纪上的差距不足,自觉纠正和克服各种思想偏差,以坚强党性涵养优良作风。健全经常性发现、解决作风问题机制,常态化分析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改整治,对顶风违纪现象露头就速查严处,铲除“四风”问题土壤,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从严监督执纪,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坚持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强化严管严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贯到底。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保持毫不放松、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不断健全长效机制。 要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这是以良好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深化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惩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注重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特权现象和腐败问题无所遁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典型案件、身边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擘画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 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更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纵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文件起草组组长,为“十五五”规划建议起草把关定向,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到地方和基层深入调研,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议稿进行审议、修改,确保了建议稿的起草得以高质量完成。从“一五”到“十五五”,在党的领导下,一个又一个五年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发展,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重点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让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越是形势复杂多变、任务艰巨繁重,越是需要核心掌舵领航。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根本保证新时代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建议》围绕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处历史方位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关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根本保证上来,坚定不移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 坚定不移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党的自我革命,弘扬新风正气、纠治顽瘴痼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凝聚民心民力,就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正能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议》作出重要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等等。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好全会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十五五”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就一定能实现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2025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守铁规矩、硬杠杠,自觉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以扎实行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潘世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4年,潘世庆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携亲属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潘世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5月,潘世庆被开除公职;2025年7月,潘世庆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合浦县委原书记王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川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加油卡以及高档白酒等礼品。王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王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华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2013年至2024年,张华胜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购物卡以及高档白酒等礼品。张华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张华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富川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25年,陈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香烟、高档白酒等礼品。陈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5月,陈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大新县雷平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覃聪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至2025年,覃聪2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给的红酒等礼品。覃聪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覃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7月31日,广西国土规划集团赴南宁家风馆(孔庙明伦堂)开展“传承优良家风·弘扬清廉文化”家风建设活动。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伟玲,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苏表,20余名党员代表及家属代表参加活动。 沉浸学廉悟家风 活动伊始,全体人员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图文展板、历史实物,聆听家风故事,深入了解古今清廉家风典范,深刻感悟优良家风代代相传的精神力量。 参观学习 巧手绘廉传家风 在手绘家风系列帆布包活动中,孩子们以“廉”“俭”“勤”“孝”为主题进行创作,通过绘画表达对清廉家风价值理念的理解,在亲子互动中潜移默化地传承优良家风。 活动现场 书香送廉润初心 随后,周伟玲、苏表向党员家庭赠送《新时代家庭助廉》《赢在家风》等家风廉政书籍,鼓励以学养廉、以书育廉,引导党员们树立廉洁意识、培育良好家风。 活动现场 倡议助廉树新风 全体人员认真阅读了《清廉家庭倡议信》。该倡议信围绕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筑牢反腐防线三个方面,号召党员及家属自觉做清廉家庭的带动者、建设者和守护者,推动形成“单位+家庭”反腐双防线。 本次活动将传统文化、廉政教育与家庭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观、绘、阅、倡”等形式,让清廉家风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广西国土规划集团将持续创新家风建设方式,巩固“清廉国土规划”建设成果,以清廉“家力量”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脱离实际、盲目决策建设文旅项目,造成闲置浪费。2018年,恭城瑶族自治县不顾当地实际条件,在缺乏人才、产业基础的情况下,强行推动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40亩的瑶汉养寿城文旅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16.5亿元,目前实际投资5.4亿元,后因资金链断裂部分项目已停工烂尾,成为“半拉子”工程,已建成的11栋建筑中有6栋闲置,利用率低、效益不佳、浪费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2.黑龙江省绥化市一些考核隐形变异、指标繁杂,加重基层负担。在中央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部署开展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后,2025年绥化市公安局仍以“战况统计”为名,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变相开展考核。考核体系庞大繁杂,市公安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均对县级公安机关开展考核,共制定几十个考核细则,其中一些考核指标不够合理精准。频繁开展排名通报,市公安局每月对月度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正式印发。为完成考核任务,基层公安机关需要报送工作台账、会议照片、宣传稿件、手机截图等大量佐证材料,负担较重。还有的县在综合考核中将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纳入指标体系,有的镇村为迎考需准备大量台账资料,加重了基层负担。 3.一些单位和行业协会违规开展创建示范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在2024年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期间,超出保留清单范围,将原活动中的“示范”改为“领跑”,继续举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领跑基地”、“乡村振兴赋能计划品牌孵化基地”等2个授牌命名活动,并收取广告宣传等费用。中国书协、中国影协等单位以“合作”等名义向部分“文艺创作基地”收取活动经费、建设经费。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在2022年至2024年开展“气候好产品”评价认证活动,向参评地区收取高额评价认证服务费。 以上问题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表现仍然突出,违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情形屡禁不止,有的违规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以搞合作等方式收取费用;有的考核指标体系庞杂,频繁进行排名通报,过度依赖痕迹管理增加基层负担;有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脱离实际、不尊重规律盲目上项目,造成浪费。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更好担负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专项工作机制作用,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真正把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部署工作、推动落实不能超越阶段违背规律,不能脱离实际不顾自身条件,不能超出财政等承受能力,防止上级官僚主义催生下级形式主义;地方和基层在工作中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力戒华而不实、弄虚作假。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压实整改整治责任,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整改,既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问题表现,又要深挖背后的官僚主义源头,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党的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在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壮阔征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极大深化了我们党对作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当前正在全党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和扩大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学出觉悟、学出信仰、学出担当,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形成正气充盈的社会生态,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决定事业成败 一个政党最难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着眼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是长期执政,党内形形色色的作风问题越是突出,我们越是要加强作风教育和作风建设。 无论是中央苏区时期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还是延安时期“只见公仆不见官”、用“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无论是“进京赶考”前夕提出“两个务必”,还是改革开放初期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无论是新世纪之初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还是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定和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下大力气纠治“四风”,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锲而不舍狠抓作风,依靠好作风凝心聚力、创造伟业。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作风败坏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有很多。郭沫若在《甲申三百年祭》一文中,深刻剖析了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由于骄傲自满、权欲膨胀、沉迷享乐等最终导致失败的教训。毛泽东同志将这篇文章作为延安整风的学习材料,要求“同志们引为鉴戒”。习近平总书记也要求全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深刻警示”。苏联为什么解体?苏共为什么垮台?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就这个问题作过深刻分析,指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苏联共产党脱离了人民,成为一个只维护自身利益的特权官僚集团”。 各地党员、干部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服务群众。图为2025年5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南秦庄村甜瓜种植大棚内,党员志愿者通过现场直播,帮助农户推销甜瓜。 人民图片 张燕/摄 共产党人无论打江山还是守江山,都要矢志不渝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如今,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更要防止在执政业绩光环的照耀下,出现忽略自身不足、忽视自身问题的现象。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抓好作风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作风是衡量对党和人民是否忠诚的重要尺子 作风状况体现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境界,是观察判断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的重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反映的是形象和素质,体现的是党性,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党性;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抓作风建设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作风问题和党性问题的辩证关系,阐明了作风问题的本质和核心,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作风的根本之道。 检验作风是否过硬,关键看能否摆正公与私的关系,能否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尽心尽责。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期间,恪守“不占公家一分便宜”的操守,起草制定“干部十不准”,临终给妻子留下遗言:“我死后,你会很难,但日子再苦再难也不要伸手向组织上要补助、要救济。”杨善洲同志退休后卷起铺盖扎进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20多年,后来又将价值3亿多元的林场无偿交给国家,他曾讲道:“如果说共产党人有职业病,这个病就是‘自讨苦吃’。”党员、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大公、守大义、求大我,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信念是本,作风是形,本正而形聚。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各种不良作风,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党员、干部应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同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作坚决斗争,经受住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考验,守好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和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之上。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理论武装,掌握好马克思主义这一强大思想武器,特别是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注重深学细悟贯穿其中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对标对表检视思想、校准方向,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作风、树新风的强大动能。 三、中央八项规定是深刻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的十八大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人民群众期盼作出积极回应,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挥导向作用。总书记历来重视通过立规矩来加强作风建设,在河北正定工作期间推动县委出台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主持制定地委、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十二项规定”,在浙江工作期间就省委常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出“十项规定”,在上海工作期间提出市委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八个坚持”,再到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一以贯之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的鲜明态度。 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这一标志性举措,以小切口带动管党治党发生大变化。自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十九届、二十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均研究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细化。党中央相继推出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推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深走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分别列入重点查处的问题和应受组织处理的基本情形。党中央从整治违规吃喝送礼、超标公务接待、滥建楼堂馆所等突出问题着手,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作风建设的实效。2013年8月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截至2025年5月连续140个月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已经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镜鉴历史、指引未来。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铁八条”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四、“四风”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纠治,是我们党开展作风建设的鲜明特点。进入新时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警示全党,如果“四风”问题蔓延开来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总书记敏锐抓住新时代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把纠治“四风”作为重点,着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扎实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创造更好条件。 驰而不息纠“四风”,我们党掀起了一场激浊扬清的风气巨变。着重从思想根源上破解“四风”问题,深刻揭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享乐主义实质是革命意志衰退、奋斗精神消减,奢靡之风实质是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反映,有针对性地引导党员、干部破“心中贼”、补“精神钙”。注重基层群众对“四风”治理成效的感受,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并制定专门党内法规对精简文件和会议、完善督查检查考核等作出规范,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多措并举防止基层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死灰复燃。 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要求,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十届中央纪委几次全会都对深入纠治“四风”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一严到底纠治“四风”。党员、干部应真正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确保纠治“四风”既除病症、又除病根,取得长效。 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在推进作风建设上,领导干部带好头是无声的示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动人,都不如在前面带动人管用,告诫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总书记一向以身教作示范,在正定工作时,经常骑着自行车下乡,扛着车过滹沱河沙滩;在宁德工作时,冒着酷暑走15里山路,到下党乡开现场办公会;在浙江工作时,格外牵挂偏远山区的农民,到浙江“最南”、海拔“最高”、离省城“最远”、发展“最贫”的泰顺县考察,现场指导脱贫工作。总书记身体力行“当县委书记要走遍全县各村,当地市委书记要走遍各乡镇,当省委书记要走遍各县市区”的从政要求,为全党上了深刻的作风教育课。 各地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图为2025年3月6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党员、干部深入企业车间,了解企业生产销售及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人民图片 彭雅灵/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是在国内出席会议活动、考察调研,还是出国访问,都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为全党转作风作出标杆和榜样。中央政治局用“讲认真”的精神、“有韧劲”的行动逐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带头抓,形成一级带一级的强大传导效应。党中央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成为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正人先正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带好头、尽好责,以良好政德引领一方社风民风建设。 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正风肃纪反腐,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强调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作风建设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必须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确保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坚持系统思维、严字当头,对作风顽疾综合施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特别是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针对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等表现,坚决纠治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深挖细查腐败案件背后的不正之风,对一些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开展了穿透式监督。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7.6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52.3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5万人,歪风邪气的生存空间不断压缩,党的作风实现整体好转。 作风建设的实践充分说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要清醒看到,“吃喝玩乐”等作风问题的惯性很大,依然面临反弹回潮的压力,必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七、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并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无论是毛泽东的“一根灯芯”、“朱德的扁担”,还是周恩来的“十条家规”、陈云的“约法三章”,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作风历久弥新。回顾革命战争年代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再细悟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一脉相承的是深厚的人民情怀、良好的作风操守。 基于对党奋斗历史的总结和肩负使命的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全党同志要把老一辈革命家和共产党人留下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传承好发扬好,勉励年轻干部立志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从中共一大会址、嘉兴南湖红船到延安革命纪念地,党的十九大、二十大闭幕不久,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专程瞻仰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革命圣地,宣示了赓续红色血脉的坚定决心。每到地方调研,总书记都对当地红色资源如数家珍。在湖南汝城,深情指出“‘半条被子’的故事让人民群众认识了共产党,把党当成自己人”;在辽宁锦州,重温当年东北野战军忍着饥渴不摘取“人民的苹果”的故事,强调“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总书记言传身教,引领全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汲取继往开来的强大动力。 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是激励我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党员、干部要自觉以先辈先烈为镜,学习他们身上的光辉品格和高尚情操,坚持和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八、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通过作风建设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是我们党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重要经验。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改进作风和干事创业的关系,指出一个地方的事业,兴在干部作风,衰也在干部作风;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开展8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每一次都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党以过硬作风带领人民真抓实干。8年,近1亿人脱贫,世界上再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做到。正是我们党以“一个都不能少”的铮铮誓言,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铁血壮志,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下足绣花功夫,带领人民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党在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敢于啃硬骨头,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的改革任务主动出击、贴身紧逼、精准发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领域,取得一个又一个可感可及的重大成果。 作风正则民心聚,作风强则事业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需要攻坚克难的“任务清单”。党员、干部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勤奋工作、放手干事,勇挑最重的担子、能啃最硬的骨头、善接烫手的山芋,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以过硬作风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条例》全文如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 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追责 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 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 (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 (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 (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