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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特殊国土资源政策

继出台《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并执行两年多之后,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深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对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实施特殊国土资源政策,通过22条“加强版”政策措施助力脱贫攻坚。 2016年4月,针对国土资源部门在保障服务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规划空间受限、用地指标不足、报批周期长、耕地占补难等问题,广西国土资源厅从统筹安排规划用地空间、加大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破解耕地占补难题、充分共享改革试点成果、优先安排国土资源重大工程七个方面,提出了20条针对性政策措施。 同时,在靖西、巴马两个深度贫困县和大新县开展利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封闭式探索政策运用和落实措施,为全区运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精准扶贫积累经验。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如今各项国土资源政策已在基层落地,为广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显化国土资源政策优势,广西国土资源厅此次出台的政策可谓是2.0加强版。“我们从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深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完善耕地开发保护措施、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支持申报地质矿山公园、加强基础信息服务、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倾斜8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该厅调控处处长杨森涛表示。 据介绍,自治区每年将单列下达深度贫困县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单列指标不足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用地由自治区足额保障。深度贫困县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拟申报的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范围内增减挂钩图层的,无需调整规划,可直接进行用地报批。深度贫困县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由自治区足额保障。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后,可先行预支使用或交易一定比例的节余指标,产生的交易金额拨付深度贫困地区,各地可提取不超过5%的纯收益给所在行政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该厅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年内按规划新批准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不受投资强度约束。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可按现用途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未利用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可不改变原性质。 该厅明确,国土资源系统的项目、资金、人才等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落实到位后,可边建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可边占边补,确实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按补改结合方式落实。

07-16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多措并举加强扶贫领域用地保障

今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脱贫攻坚各项用地工作,加强扶贫领域工作作风建设,全力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强化建设用地支持、推进增减挂钩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用地保障,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单列贫困县单列用地指标1866.67公顷,比上年增加约41.4%。对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并对用地指标核销制项目及农民住宅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项目预留用地指标超过5400公顷。上半年,涉及自治区级补充耕地指标的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共6批次,所需补充耕地数量指标已全部安排,有力地保障扶贫移民搬迁项目用地。对急需年内建成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等前提下,可先行用地,并于6个月内开展正式用地报批工作。据悉,2018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用地291.73公顷,已全部在上半年落实。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积极落实开通扶贫项目用地绿色审批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区用地审批模式改革力度,建立全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级联审”系统,助推扶贫项目用地报批提质提速。截至目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上半年共受理列入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项目建设用地报件9宗,总用地面积165.0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64.66公顷。通过我厅审查用地5宗,总用地面积75.0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74.72公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用地2宗,总用地面积16.0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5.91公顷。 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增减挂钩试点为抓手助推易地扶贫搬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分解下达全区2018年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979公顷,批复增减挂钩项目立项42个、落实拆旧规模859公顷。为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派出调研组积极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及深圳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湛江廉江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对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事项。上半年,我区共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批、总面积2312.091亩、成交总金额5.8047亿元,全部返还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其中我区率先推出的预支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交易筹措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做法,得到了自然资源部的肯定和表扬。为进一步加快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实施工作,促进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尽快落地生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确认权限下放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07-13

我区启动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工作各县划定规模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1%~2%之间

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的重大意义、原则要求、成果要求及其管护措施,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做好整备区划定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前将通过市级验收的划定成果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是指具有良好农田基础设施,具备调整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耕地较为集中分布的区域。《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规模原则上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1%~2%之间,不得低于1%。整备区应满足的条件包括: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显示必须为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不含可调整地类);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已实施过土地整治、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耕地优先纳入整备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水田和有条件进行提质改造的耕地、特别是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相连的耕地,应优先划定整备区。 《通知》要求,各地要参照《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方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数据库,全面完成划定方案县级听证、市级论证审核和“落地块、建表册、入图库”,于今年6月底前将通过市级验收的划定成果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通知》强调,要规范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用途管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和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并实现“划、建、管、补、护”统一管理,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时应避免占用整备区内的耕地。要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补划要求,因非农建设占用需要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时,应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优先在整备区内选择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地块进行补划。要加大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建设力度,整备区内的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范围,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05-30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一行到广东交流增减挂钩跨省交易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桂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2018年3月12日到14日,我厅钟德超总工、规划处罗讲平处长、阳柳凤副处长带领20个深度贫困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有关人员等一行25人到广东省对接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情况。广东省厅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方为民副巡视员,厅规划处、耕保处、规划院、整治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深圳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以及湛江廉江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钟德超总工首先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希望通过此行,加强两省的沟通和结对帮扶,加快推进两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推动脱贫攻坚。接着就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潜力和需求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沟通交流。根据日前上报国土资源部的数据,广西2018年可调出节余指标7000亩,2018-2020年可调出节余指标3.42万亩;广东全省2018年节余指标需求为4万亩,2018年-2020年13万亩。在数量上我区可以充分保障,下一步将在提高复垦耕地质量等级、加快项目推进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质量达到国土资源部要求。 针对部分帮扶市县提出的建设需求不足、财政有限等问题,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方为民副巡视员表示,为了确保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交易顺利实施,广东将在国土资源部下达任务的基础上,省域内统筹解决。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交易来源于2017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文件明确表示允许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市范围内交易,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两日前,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指标跨省交易已有法定依据。双方一致表达了对于通过实施增减挂钩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决心和态度,均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的部署要求,推进两地共同发展。此次座谈,广东和广西进一步建立了沟通的桥梁,跨省交易已一触在即。

03-30

我院获评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日前,在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会议暨土地整治现场会议上,我院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院建院以来首次获此殊荣。 据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了弘扬耕地保护工作中展现的“求真务实、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凝聚正能量,组织召开了“十二五”以来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评选,按照要求,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按照“自下而上推荐、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其中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要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各项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勇于改革创新,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我院自成立以来,在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拓进取,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征地统一年产值制定和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重大技术性工作,并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制度改革研究,为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措施建议;此外,在耕地质量评价、提质改造、土地整治、土地开发等方面服务市县,助推了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区厅的高度认可。 会上,郑杰忠副厅长在充分肯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辛勤努力的同时,也提出要求,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广大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守耕地红线,准确把握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全区社会经济实现绿色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撑。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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