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广西国土资源系统举行纪念建党96周年主题党日活动

 陈建军在上党课    主题党日活动现场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6月30日,广西国土资源厅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军为厅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陈建军在讲课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每一名国土资源系统的党员,都要立足国土职责,把生态国土建设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让国土资源保障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珍惜每一寸土地,珍惜每一份资源,推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综合治理,不断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陈建军强调,从广西国土资源系统来看,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推进生态国土建设,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推动生态国土发展。 陈建军指出,“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的名片,是闪亮的金字招牌和最大的无形资产。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土地整治,推进未利用土地、低效用地综合治理,强化生态和环境保护,促进开发与保护协调发展。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少占、多开、建优、激励”,数量、质量、生态三重综合管护,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二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努力实现我区到2020年建成2725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继续推进土地整治与多元要素跨界融合,让土地整治成为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及时出台《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化矿业开发布局,科学设置采矿权,严格管控保护区域。 广西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瑾瑜主持主题党日活动。在家厅领导、厅直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驻邕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所属党支部、离退休党员代表、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了主题党日活动。

07-03

广西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整治行动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方案,于今年4月到12月在全区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综合整治行动,梳理和整改我区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矿业权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努力建设“绿色、和谐、安全、廉洁”矿山。 据悉,这次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各矿山企业(不含煤矿企业)。综合整治任务为:一是矿业权出让情况。清理矿业权出让情况,重点检查越权审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批以及以招商引资、工程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为名违规出让矿业权,发现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并予整改纠正。二是矿业权批后监管情况。对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并依法查处;对圈而不探、超批准规模生产或开采及未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缴纳保证金、价款、使用费,不按规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不履行恢复治理及复垦义务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整改,坚决予以纠正。三是打击非法勘查开采情况。对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并依法查处。四是矿山、尾矿库用地审批情况。在清理尾矿库用地情况基础上,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置意见。综合整治方式:采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查、抽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等有关规定整改或查处。综合整治工作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一同进行。 方案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生产、不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和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或移交司法机关。对矿山企业未如实按要求填报公示信息的,严格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规定,将失信企业纳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并与安监、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会同有关机构、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自查及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工作进行抽查。综合整治期间,各市、县未按要求履行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05-10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保质保量完成全区疑似闲置土地图斑核实处置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加强督导,严格问责,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全区疑似闲置土地图斑核实处置工作,通过全面核实和严格处置,疑似闲置土地图斑情况得到全面排查,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处置,新的闲置土地得到严格控制,闲置土地的预防处置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据悉,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要求,2017年我区需完成1454宗5873.24公顷疑似闲置土地核实处置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对照疑似闲置土地图斑,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逐宗调查核实土地的权利人、宗地坐落、土地出让文号、批准用途、土地证书编号、土地面积、约定开工时间、是否属于闲置等开发利用状况,并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对涉嫌闲置的土地做出认定结论,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要查清土地闲置原因,因地制宜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对于确定为闲置土地的,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于专项督查中未处置到位的10宗司法查封的闲置土地,相关市县要积极跟踪、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对闲置土地核实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地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对处置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约谈。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核实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和上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全面,不得瞒报虚报、弄虚作假。各地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一旦发现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04-14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按照自治区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划定工作主体责任,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更新和补设工作,确保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要逐级签订至村委或者村民小组,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和农户。通过发放明白卡的方式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和义务告之村民小组和农户。在有关表册中填写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或图斑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同时将各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保护面积、村委和村民小组保护责任人、农民代表等在本村或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示,明确保护责任。各地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工作做好衔接,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应设立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处,并位于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分为乡镇级和村级两类。标志牌内容应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所在位置、面积、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应设立在城镇、工业区、主要村庄等建设用地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分界的主要拐点处。每个乡镇至少设立一块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乡镇级保护标志牌。已设立的保护标志牌上的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等内容有调整的,应更新有关内容,或在保护标志牌旁设立简易的保护标志牌,将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原有基本农田划出较大的地块,应及时清除保护标志或将保护标志改为他用,并按照要求增设乡镇级保护标志牌。重点镇范围内每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块简易保护标志牌;一般乡镇范围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政村至少要有50%设立一块简易保护标志牌。已设立的简易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有破坏、污损的,需刷漆维护,并更新有关内容。

04-05

钟德超带队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调研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带队调研 调研组向国家院汇报工作   3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钟德超带队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就国土规划编制等方面做专题调研。我院课题组参加了调研。 会上,调研组就广西国土规划编制、土地变更调查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双方就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讨。 德超表示,感谢国家院对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他指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量的增大,全区国土资源保障和保护的压力有增无减。他希望通过调研,能够进一步扩大双方合作,一是加大对广西实证研究基地的建设支持,特别在技术和人才上的指导和培养,力争打造成我区国土系统“科研水平高,队伍技术强”的智库平台;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结合国土新政,加强对广西国土规划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宅基地调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扶持,协助推进我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 国家院李海兵书记对广西厅、广西院一直对国家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今后国家院将帮助推进广西实证研究基地建设,并继续通过加强与广西院的业务合作来加大对广西国土资源事业的指导和支持。

03-02

2016年广西国土资源十大新闻揭晓

  2月2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举行2016年广西国土资源十大新闻评选会。由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人民日报、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等新闻单位的资深专家、高级编辑组成的评审团,从15个候选新闻事件中评选出了2016年广西国土资源十大新闻。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共收集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海洋局推荐的候选新闻事件63条,广西国土资源宣传中心经过讨论和初选,从中选出了15条候选新闻事件进入终评,评审团再从这15条候选事件中评出了2016年广西国土资源十大新闻。评选出的十大新闻,均是在2016年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在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广泛性和历史意义。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广西国土资源宣传中心以及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海洋局负责宣传工作的相关同志参加了评选会。 附:2016年广西国土资源十大新闻 1.广西公开交易补充耕地指标,全区统一的交易平台建成运行。 2月18日,广西首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仪式在南宁市举行。由广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挂牌出让的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土地开垦项目102公顷补充耕地指标顺利成交,标志着广西统一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正式建成运行。2016年,广西共组织完成了24批次补充耕地指标的挂牌交易,其中成交21批,涉及土地面积3790.6公顷,交易金额17.43亿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的常态化,对建立完善资源补偿机制、确保耕地占补的总量动态平衡、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及时报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广西建立一整套剥离、存储、使用工作规程,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利用工作获全国推广。 2月2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印发《关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此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广西的做法和经验。近年来,广西通过开展表土剥离利用试点工作,挽救了一批优质土壤资源,探索建立一整套涵盖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管理、交易、使用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及技术标准,促进了耕地占补的动态平衡。2016年,广西要求各市表土剥离面积不得少于当年供地面积所占耕地面积的10%,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指标;全区共剥离表土1006.7公顷,超额完成任务量的196%。 3.广西出台一系列国土资源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全区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4月14日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陆续出台《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等国土资源政策,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年安排脱贫攻坚项目用地指标3253公顷,做到扶贫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用地优先审批、扶贫措施优先落实,土地整治、地质矿产及地灾防治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12月30日,广西首期两批共38.87公顷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挂牌成交。增减挂钩指标的公开交易和流转使用,不仅拓宽了用地指标来源,通过土地级差收益,为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4.广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赢得“大满冠”,受国土资源部表彰全国最多。 6月27日,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京隆重举行,广西共有12个县(市、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受表彰数排全国第一位,广西国土资源厅荣获第三届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截至目前,广西已有19个县(市、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在全国排名第四位。 5.广西轨道交通工程盾构管片壁后注浆质量检测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 2016年6月,由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部门承担的《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富水圆砾层盾构管片壁后注浆效果雷达探测技术最优化研究》课题取得了重大突破。课题组设计建造了国内首个永久性富水圆砾层盾构隧道全断面1:1全尺寸雷达探测试验平台,并结合雷达探测理论与商用雷达天线设计原理,攻破了轨道交通盾构管片壁后注浆雷达探测技术难题,填补了国内在相关领域的空白。目前,该技术已成功中标并运用到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2、3号线盾构隧道管片壁后注浆质量地质雷达探测项目中。 6.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现“发新停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全域接入国家平台。 2016年,广西在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发新停旧”工作。截至8月底,全区所有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实现“发新停旧”,成为全国第8个实现全域颁发新证的省份。南宁市在广西率先开通微信和手机APP自助查询方式,市民足不出户即可通过手机同步查询自己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程。到11月底,全区所有市、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系统全部接入国家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成为全国首批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全部接入国家平台的省份。 7.《广西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表决通过,壮乡成为全国首个完成无居民海岛保护立法的省区。 9月29日,广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保护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无居民海岛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至此,广西健全完善了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无居民海岛保护等三大海洋基础法律立法,实现了海洋管理地方立法的重大突破。 8.东盟地区地理信息数据接入中国-东盟信息港,广西实现北斗卫星导航亚米级高精度定位服务全覆盖。 11月9日,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启动天地图(东盟地区)接入中国-东盟信息港上线仪式,越南、老挝、柬埔寨等东盟地区3个国家2.5~30米之间的影像电子地图瓦片数据,自此正式接入中国-东盟信息港,成为中国“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项目”的首批成果。与此同时,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项目——广西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完成了45座基准站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北斗卫星导航亚米级(优于1米)高精度定位服务在八桂大地的全覆盖。 9.桂林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改革试点工作获国土资源部肯定。 11月25日,在京召开的旅游产业用地政策改革研讨会上,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肯定。2016年3月,桂林市在前期探索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完成了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在全国率先公布实施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同时,利用该基准地价保障了桂林文化旅游城、桃花江片区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累计落实用地100多公顷。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全市共引进旅游产业用地项目160个,创造产值1.36亿元,实现税收3351万元,新增就业人数2000多人。 10.广西首次探获特大型稀土矿床,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近年来,广西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在平南县大洲矿区开展稀土矿专项普查,历时4年时间,共圈定风化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体16个,探获一批工业稀土矿资源量,达特大型稀土矿床规模。经初步测算,矿区查明的稀土矿资源量可供年产200万吨矿石的矿山企业开采100年以上,为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该找矿成果被评为中国地质学会2016年度十大地质找矿成果之一。

03-01
 
首页 上一页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下一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