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积极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一要抓紧完成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二要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三要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四要提高城镇土地综合承载能力。 通知强调,创新土地管理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合、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鼓励低效用地成片改造开发,允许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地块,申请集中开发集约利用。实施差别化产业用地政策,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制度。科学稳慎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对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在未严格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环境影响等评估论证,无法保障生态、地质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 通知要求,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可以先行先试,根据有关法律授权,探索退出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稳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转让,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提升国土资源服务能力和水平,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完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同步跟进落实后续监管。
为了做好我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近期正式启动了广西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部署,在“十三五”期间,要“推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所有权一体调查登记体系建设,做好农村房、地、农、林等一体化的权籍调查典型示范”。试点的主要任务是:1.在试点区域内,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为基础,补充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状况调查和房屋测量,并进行权籍调查表填写、宗地图编制和数据库建设等试验;2.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分析我区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试点工作成果和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编制《广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技术细则》。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部署,试点工作由我院承担。我院高度重视,由分管副院长牵头,抽调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骨干组成项目组,制定工作计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试点区域的实地踏勘和前期调研工作,下一步将完善实施方案的编制,全面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根据院党总支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以下简称“两学一做”)要求,地信所党支部及时作出部署,2016年党支部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在支部中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人人争做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 及时动员部署。方案下发后,我支部就将其纳入到支部年度学习计划中,支部书记对学习教育活动提出要求,相关学习方案和资料印发全体党员,要求全体党员将“两学一做”作为本年度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指导实践的重点。 多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一是支委带头学。党支部支委带头学,努力形成了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二是党员自己学。梳理规定的必学内容和必读篇目,编印学习资料,列出学习清单,发给每名党员,让党员围绕学习清单开展学习,做到学习有主题、有方向。同时推荐广大党员登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网进一步学习相关内容。三是组织党员群众一起学。在职工例会上,支部书记带领全体党员群众一起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要求全体职工要结合当前工作把“两学一做”有关精神学深、学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直以来,我支部注重引导党员带头干事创业,急难工作党员先上。同时党员带头加班加点,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学习新业务、新技能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努力在群众中树标杆,带风气。
为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挥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区于4月正式部署启动2016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 本次更新评价范围是我区经依法审批的1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24个省级开发区。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时间要求,2016年7月底前完成各参评开发区更新成果编制并提交省级技术指导单位审核,10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核,11月底前完成参评开发区省级汇总分析、结果公示并报国土部备案。 为扎实做好本次更新评价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将本次开发区更新评价工作纳入市、县国土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成果的,厅将进行通报并暂停受理开发区项目用地报批。为确保成果质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我院作为省级技术指导单位,负责自治区层面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并加强各开发区评价更新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自今年起,开发区评价将进入年度更新模式,即1年1更新,3年1次全面评价,对于连续3年未按要求参与评价的开发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支持其扩区、调区、升级申请。
2016年3月7日至18日,我院配合区厅顺利完成了自治区所辖14个市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地抽查工作。自2007年起,我院已连续7年配合区厅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级政府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广西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每5年为一个规划期,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未为考核年,其他年份为抽查年。在考核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厅、审计厅和统计局共4个部门,对各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围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政府落实责任目标情况、耕地质量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检查,力求掌握各市耕地保护总体情况。我院主要配合做好了考核数据的收集准备、实地抽查、报告编制等,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2016年3月16日-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南宁市组织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规划大纲及专题研究成果审查会”。会议特邀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广西社会科学院等国家和自治区权威部门专家,以及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代表对大纲和9项专题成果进行了认真审查。与会专家和代表充分肯定了规划大纲和专题研究成果质量,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广西国土规划是我区第一个全域性的国土规划。规划将与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衔接,统筹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各项活动,着力优化我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国土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时,该规划也是我院参与的继“两区一带”之后的第四个国土规划,且由我院独立承担编制任务,将为我院在空间规划领域的研究再添一项重大成果。
2016年3月14日上午,我院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主席补选会议在7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员179名,实到会员160名,超过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会上经全体会员民主投票,超过实到会员二分之一同意选举徐航建同志为我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委托河北省国土资源利用规划院对我区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国家级外业核查。我院配合国家核查组深入实地,现场核查每一个图斑的情况,完成了2015年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查任务。 本轮核查国家核查组分三个工作小组对我区的宾阳县、武宣县、覃塘区、容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共5个县(区)的224个图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外业核查,我区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总体质量良好。
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一批次评选工作于今年3月初基本完成,我区组织推荐的柳州市柳北区,桂林市全州县、荔浦县、灌阳县,玉林市陆川县,百色市靖西市等六个县(市、区)全部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考核组的考核,目前名单已报至部长办公会待审定,同时,部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创建办”)高度评价了我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推进,专门发来感谢信,对厅利用处、规划院等主要参与本项工作的有关同志给予表扬。另外,第二批次的评选工作于2016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部创建办将于3月22日-24日开展评选的有关培训工作。据了解,第二批次的考核工作仍以2014年为考核年,继续沿用2015年已完成的省级考核结果,推荐新一批县(市)参评。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二批次评选的通知》要求,我区本次可申报6个县(市)和1个地级市参评。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是推进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有效抓手。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部创建办的有关要求,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正确带领下,扎实推进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升全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6号)及《2015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受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委托,我院于2016年3月9日至18日完成了云南省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外业核查任务。 本次外业核查工作创新运用了带GPS功能的外业核查移动终端(平板电脑)和国家级外业核查软件,依据实地现状,实地检查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图斑变更的正确性,以及拆除图斑实地是否已拆除。同时,对外业核查认定为设施农用地的图斑按要求开展实地调研。共核查云南省宣威市、南华县、永仁县、广南县4个县(市),102个核查图斑,其中设施农用地田图斑55个,临时用地图斑46个,拆除图斑1个。通过开展外业抽样核查,为国家开展省级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和拆除图斑变更正确性分类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为开展设施农用地政策研究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