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随着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等技术工作的不断推进,目前该项目的库区报批工作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2016年7月26日,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协调会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最后任务。 会上,贵港、来宾、柳州等三市以及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汇报了各市关于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建设用地的报批进展情况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厅相关处室分别对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具体要求。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谢谨瑜会上强调加快推进大藤峡建设用地报批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思想统一,高度重视。大藤峡项目是目前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头号工程,是自治区领导关注的重要工程。各地方政府也要把该项目摆在头号位置来对待,通过这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报批工作。二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业主单位和地方政府要在8月10日前确定报批用地红线并提交给勘测定界技术部门,用地报批材料要在8月30日前交到国土资源厅行政审批办。勘测定界成果是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重要基础材料,也是影响整个报批工作推进的主要环节。技术单位应该抓紧时间,准确勘界,按时提供符合报批要求的勘测定界成果;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报批组件及报批协调工作;厅审批办做好报批指导工作。三要加强沟通,提高效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处理报批工作中遇到的用地规模红线确定、土地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和表土剥离)、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等相关问题,齐心协力,争取早日报批早日批复。 我院作为建设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单位,下一步将举全院之力,积极主动作为,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进度,全力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顺利完成。

08-31

我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获全国推广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学习推广我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经验做法。 《通知》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强调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保护。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将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作为落实占补平衡、实现占优补优的重要举措。这对于保护优质土壤资源,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试点先行、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政府组织、部门协同、规划统筹、综合施策,在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利用以及资金保障、鼓励措施等方面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广西的做法,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同,建立规章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将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融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耕地保护、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管理等工作中,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近年来,我区以保护和利用耕地资源为目标,通过开展表土剥离利用试点,探索建立一套涵盖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管理、交易、使用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及技术标准,为我区补充耕地、土地整治等一系列工作提供优质土壤,提升补充耕地和新增耕地质量。根据我区实际,在两年内对不同地区和类别的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开展表土剥离利用试点工作,总结方法,摸索经验;在三年内全区各地编制完成表土剥离利用规划,完善相关制度,并全面开展表土剥离利用工作。

07-31

广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通过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于6月20日通过了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持召开的评审会评审。 《报告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编制,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进行充分论证与分析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广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制约矿业发展的主要资源环境要素,预测评价了广西境内特别是重点规划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引发的地下水污染、重金属污染、废弃物排放等环境影响问题,分析了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和局部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的长远影响,重点阐述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和工作部署的环境合理性;通过分析论证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评审会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主持,厅地质环境处、矿产开发管理处等有关处室代表和评审专家出席了会议。评审组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后认为,《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要求,同意通过评审。同时要求进一步完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细化并论证重点矿区矿业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尽快完善《报告书》,推进规划上报审批工作。 本次规划环评是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新形式下,首次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形式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规划报批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告书》的完成,为规划上报审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06-30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顺利通过评审

  2016年6月16日,我院承担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评审。本次评审会由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广西大学、广西地质学会、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地勘局等有关厅局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郑杰忠出席了会议。 评审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听取了规划成果介绍,审阅了规划文本、图件及相关材料,一致认为《规划》编制基础工作扎实,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前瞻性强。《规划》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明确今后五年我区矿产资源领域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规划目标指标和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对外开放与合作、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为实现规划目标,部署和提出系列重大工程和规划管理措施,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的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十三五”时期,矿业仍然是广西的支柱产业之一,《规划》作为广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规划》编制,由厅领导亲自挂帅编制领导小组,设立了编制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我院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单位,统筹地矿专业精干力量,全力保障规划编制进度。本轮规划编制自2014年启动以来,历经“前期准备”、“专题研究”、“大纲编制”、“规划编制”等阶段,数次开展实地考察、专家研讨、征求意见等,经过多次修改,数易其稿,才形成《规划》成果。 今年2月春节假期刚过,厅领导便带领编制办公室主要成员赴国土资源部汇报广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情况,《规划(初稿)》成果得到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广西的矿规编制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通过本次评审后,我院将按照专家、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尽快上报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06-30

《广西耕地红线研究》课题顺利通过评审

 2016年6月8日上午,《广西耕地红线研究》课题顺利通过了广西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广西耕地红线研究》首次系统、全面研究广西耕地保护的现状,不同水平下预测了广西耕地红线目标,并为确实严守耕地红线提出多个创新措施,填补了广西区域内耕地红线研究的空白,该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也属全国领先,对广西更好地开展耕地保护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课题评审会上,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蒋满元教授、广西农业厅土肥站站长宾士友等对该课题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其紧扣当前政策,突出创新理念,对于完善耕地保护管理提供了一个新的思维方式。 该课题是广西国土资源厅的重大课题之一,由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和北京方圆大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并聘请中国农业大学资深教授孔祥斌作指导,从2013年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方面研究。课题重点研究了3个创新举措:一是实施基本农田分级保护机制,将集中连片、质量优良的一定面积的基本农田划为核心区、一般区等不同级别的保护区,并根据级别高低进行差别化保护。核心区的基本农田要确保其永久性。二是探索建立耕地资源资产负债表考核体系。建立涵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个方面的指标体系,每年定期核算耕地资源资产,综合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情况,开展耕地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三是建立耕地保护跨区域补偿机制。耕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保护耕地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为确保公平,未尽到耕地保护义务的收益者应该向为耕地保护做了牺牲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适当的补偿。通过确定谁来补(补偿主体),补给谁(补偿对象);对什么进行补偿(补偿客体),补多少(补偿标准),怎么补(补偿方式)等,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 据悉,广西“十三五” 国土规划已将“探索建立耕地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开展跨地区耕地保护补偿试点,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实行耕地保护差别化管理”等作为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的重要措施列入。

06-30

《广西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顺利通过自治区评审

  5月30日,我院承担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通过自治区评审。评审会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发改委联合组织,并特邀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广西社会科学院、自治区发改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自治区地勘局、海洋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梁兵出席了会议。 评审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听取了规划成果介绍,审阅了相关报告及材料,一致认为规划工作基础扎实、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目标明确,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强,对自治区土地、矿产、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改革创新思路和政策措施可行合理,对未来五年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符合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规划作为未来五年我区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区厅高度重视编制工作。《规划》由厅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厅各处室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编制的组织方式开展。我院作为具体承担单位,统筹全院精干力量,集中投入规划编制工作当中,自2014年4月启动编制以来历时2年多,数易其稿,多次征求各厅局、各市县、机关处室及专家意见,才形成最终成果。规划内容分9章共43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并作为规划的灵魂贯穿始终,明确了今后5年我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并以此为主线统筹部署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目前,我院正在按照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成果,尽快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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